一百多买包怀疑是假LV,掌柜承认是“高仿”,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原来是2月27号李先生通过网络购买了一个样式为L和V两个字母组成,颜色为老花配黄'...
一百多买包怀疑是假LV,掌柜承认是“高仿”,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原来是2月27号李先生通过网络购买了一个样式为L和V两个字母组成,颜色为老花配黄拉尾的包,共计花费128元。李先生此前以包有异味为由提出退货请求,但商家以李先生已使用一个多月,超出了七天无理由退换期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退货请求,后李先生联系1818黄金眼节目组,认为货物是假货,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新闻之所以广受到大家的关注,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都想知道在法律上支持不支持明知为假货仍进行购买,购买后又以假货为由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的行为。我们在笑论此事时,也应当学习下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对此,笔者分析如下:
1李先生明知支付费用远远不足以购买一个真lv的包,仍然购买,购买后认为该包为假冒产品,以假冒产品为由要求退货的行为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李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包意思表示真实,笔者认为本案中李先生并未受到欺诈,购买行为对其有效。
2李先生可否要求商家无理由退货?
不可要求商家无理由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本案中李先生购买该包已一个多月,收货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可要求商家无理由退货。
3若该包出现质量问题,李先生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虽然李先生购买的包,并非真的lv包,但是该包也是商品,也应当满足商品的基本属性。若该包系不合格的商品,李先生可以要求退货;若存在质量瑕疵,可以要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高仿LV
4李先生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那些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向收货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李先生通过网络途径购买商品,商家通过邮递方式交付货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一方面人民越来越能感受网络购物的便利,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看不见摸不着也存在许多问题,正如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显示:网购纠纷中食品、数码电器类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引发纠纷案件较多,网购纠纷案件争议焦点中,涉食品安全、涉卖家虚假宣传或欺诈网购纠纷案件占比较大。
面对网购,我们更应该注意,购买商品后及时检查,若发现质量瑕疵或其他问题,及时退换货物。对于有争议的事宜,建议保留证据,以便下一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