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被男老师猥亵,15岁男孩留下7000字遗书还原找父母要房真相,最终死于网络暴力 15岁男孩寻亲遭“二次遗弃”,被“网暴”后自杀身亡,网暴者该负刑事'...
校园霸凌、被男老师猥亵,15岁男孩留下7000字遗书还原找父母要房真相,最终死于网络暴力 15岁男孩寻亲遭“二次遗弃”,被“网暴”后自杀身亡,网暴者该负刑事责任吗?
出生时被父母卖掉做彩礼,学生时代曾被校园霸凌,被男老师猥亵患重度抑郁,寻亲成功后却被亲生父母再次抛弃,被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地“网暴”……这个年仅15岁的男孩到底经历了什么?
“生来即轻,还时亦净”
1月24日凌晨,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在社交平台上发布长文——“生来即轻,还时亦净”,文中描述了自己一生的遭遇和经历,文中疑似有自杀倾向,引起诸多网友关注,该微博长文下显示定位在三亚。
据刘学州舅妈柴某称,刘学州在三亚海边吃了药,被好心人发现后送往医院紧急抢救,但于凌晨4点经抢救无效死亡。
标签亦是他的真实经历
刘学州简述自己的一生,他自出生后,没几个月就被父母卖掉做彩礼;
4岁那年养父母在一场烟花爆竹事故中去世,2年级开始上寄宿学校,读书时曾遭校园霸凌、初中时被男老师猥亵,后来医生诊断他患有重度抑郁,幸运的是治疗后有所好转;
但在寻亲过程中又被“二次遗弃”,找到亲生父母后因其不平等对待,自己想要一个家,一个房子,而被亲生母亲拉黑,欲起诉亲生父母,通过网络曝光该事件却遭“网暴”。
遗书还原找亲生父母要房一事
此前,有网友在刘学州微博评论区留言质疑,称其是在利用寻亲给自己炒作,立人设,利用网友的善良博取同情等等,刘学州对此回复,“诽谤是违法的,保留证据了”。
一个人的言语虽不置人于死地,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刘学州寻亲成功后,因为在网上公开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图,却被人颠倒黑白说要求买房,从而遭到众多网友的网络暴力,他曾几次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反驳,但那些谩骂诋毁他的人却依旧不停。
人言可畏,他承受了太多“娘炮”“心机婊”“恶心”“快去死”等各种各样的词,被亲情血缘伤害,压死骆驼的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积累的所有不幸。但即便如此,他依旧如他自述的“一个努力发光的人”,在长文的最后他提到,自己账户上的积蓄一半是自己上班挣来的,留给姥姥姥爷,另一半是网友资助的,委托舅妈捐给“石家庄市孤儿院”。
年仅15岁的少年,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抵抗世界和命运的不公,唯有以死明志。“希望人贩子和我所谓的‘父母’,还有哪些在网络上丧尽天良的人,得到他们应有的惩罚!”,“手机里的证据和录音,希望警察叔叔可以为我的一生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可怜,可惜,可叹!但愿少年的死亡不代表该事件的结束,事实真相如何等待警方调查取证,相信不法分子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也相信法律最终将还给少年一个公道。
以案释法:刘学州被网暴致死,谁来担责?抛弃他的父母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网暴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网络暴力他人,一般构成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家暴
二、法律上父母抛弃孩子是什么罪?
父母抛弃自己的孩子,可能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亲生父母出卖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吗?
父母出卖自己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构成犯罪的,才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里构成的犯罪是指“遗弃罪”、“拐卖儿童罪”。若要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是亲生子女,还需具有《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才构成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其中,并未包含将自己亲生子女列为拐卖儿童罪的范畴。虽不构成此罪,但父母若为非法获利,将子女作为商品出卖收取钱财,与人贩子拐卖他人子女的性质一致,都是对被拐幼童人身权利的侵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捡拾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买卖至亲的案件,需区别对待。以贩卖牟利为目的“收养子女”的,应以拐卖儿童罪处理;对那些迫于生活困难,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而出卖亲生子女或收养子女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出卖子女确属恶劣的,可按遗弃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