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后,根据何种事由确定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发生违约况之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范围和损害赔偿的数额。
违约金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与侵权损害赔偿的比较
共同之处在于:
1.从民事责任角度看,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2.就其性质来看,都具有明确的补偿性,是救济损害的主要方法,同时具有制裁性;
3.在归责原则上,都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本标准。
不同之处在于:
1.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发生之前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侵权损害赔偿发生前,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损害赔偿发生之前,双方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着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3.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不要求损害后果,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免责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除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外的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中,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免责一般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责任范围事先约定。
4.赔偿范围不同。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不仅包括财产损失,还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即便在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形下,也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违约责任中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被限定在“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情形下,其他情形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