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服务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社会焦点

社会焦点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离职时间,后员工要求提前离职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2-11
阅览量

有名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注明交接期2个月,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双方均已签字盖章。现在这名员工找到下家了想提前走,公司不答应。 如'...

有名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注明交接期2个月,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双方均已签字盖章。现在这名员工找到下家了想提前走,公司不答应。

如果他坚持提前离职,公司是否可以据此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基本处理方法
根据提问,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是解除,不是终止,而且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这就意味着对劳动关系结束的时间双方是协商一致的。协商一致的约定,高于法律的规定,且法律没有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最终日期应当自协商一致之日起多少天内生效有任何强制性规定。因为这不是单方面提出辞退或者辞职。因此协商一致在2个月后,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员工违约,那么可以按照违约责任来处理了。

问题是,我们不知道公司是把这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处理,还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协议处理。这两者会有区别。

如果是劳动合同的附件,那么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处理,这个基本上公司什么都捞不到,经济补偿金也也要付。

如果是单独的协议,那么可以按照《民法典》的合同编来处理,这样就双方地位对等了。但是公司要举证自己是否因为员工违约造成损失,另外协议中是否对违约责任有约定。如果没有话,也等于零。

因此真正有效的处理方式应该是:不要拘泥于这个协议本身。由于约定的离职日期是2个月后,员工如果要提前走,让他自己写辞职信。这样就可以按照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来处理,不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了。

写了辞职信,也等于原来的协商解除失效了。就是做这样一个动作,让他的协商解除,变成主动辞职。公司风险也降低到零。

二、如何构建处理思路
说到底,公司既然愿意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那就说明这个员工对公司来说已经没有了继续使用的必要。这个话听起来不好听,但是实情就是这样。既然如此,公司要考虑的无非就是尽快用最小的代价,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在劳动关系中,解除的途径无非就是单方面解除和协商一致解除。公司单方面解除和协商一致解除,公司都需要支付补偿金,只有员工单方面解除时,公司才可能不支付补偿金。

因此,公司就要尽可能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方向去努力。如果员工自愿放弃补偿金,那么为什么不成全他呢?商定好的离职日期,并且可以拿到补偿金的,员工自愿放弃,要提早走。那就按照辞职来处理。
劳动合同
三、留证据的重要性
员工要提早离职,一个字都不留行不行?在这个案例里显然不行。前面有协商一致的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写好了要给补偿金。如果辞职的时候却一个字都没有,直接办了退工手续,到时候就很难说清楚,到底是谁主动做的这个动作。

在劳动关系中,企业一般都处于不太有利的地位,所有做的动作都要自证清白,否则就是有过错。法律就是这么规定,那是没办法的。因此,员工主动要走,一定要留下字据,以证明员工是主动辞职的,不是公司主动辞退的。

事情挑简单的做,而且是风险越小越划算。这个基本道理一定要明白。我一直不太主张企业动用劳动纪律去处理员工,倒不是为员工说话,而是对企业HR处理违纪问题的专业度没有信心。绝大多数HR没有受过违纪处理方面的训练,也没有做过纪检工作,处理违纪问题经常会出现偏差。好好的违纪处理,最后变成违法解除的事情层出不穷。因此,能让员工主动辞职的就尽量让员工主动辞职,反正对公司来说,最终的效果都一样,都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话再说回来了,在私企里的违纪处罚,对员工到底有多大的威慑力呢?连人事档案都进不去的处罚又有什么实质性影响呢?无非就是让老板自己心里爽一下而已。所以,在处理上,还是要挑风险小的。别让HR自己为难就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系作者结合当前政策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整合,仅供学习参考交流。
如若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3123658318@qq.com我们核实后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