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
《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有关案例
1.案例1:
陈某和张某婚后生了一女儿,因当地重男轻女思想观念严重,丈夫陈某也是这一观念的根深蒂固接受者,因此一直以来不喜欢自己所生的女儿。自从女儿出生后,陈某就一直外出打工,几乎从来没有待在女儿身边尽任何抚养义务,也从来没有支付过女儿的抚养费。女儿长大到13岁时,由于家庭经济拮据,母亲张某咨询律师后,以女儿为原告,将陈某告到法院,请求父亲陈某支付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并向女儿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一直到女儿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问题:在本案中,女儿能否提起诉讼要求父亲陈某支付抚养费?
2.案例2:
已将近70岁的李大娘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生活非常困难,名下的二子一女均对李大娘的生活状况不给予任何关心,不管不顾,互相推托,都在逃避赡养母亲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基本生活,在万般无奈之下,李大娘将其子女全部告上法院,要求子女按当地基本生活标准支付赡养费。
问题:在本案中,李大娘能否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抚养费
二、法律分析
1.关于问题一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如未尽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请求法院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的权利。也就是说,生了子女就必须养大成人,“您养我小”不仅是我国的传统道德义务之一,而且在该道德义务得不到遵守的情形下,未成年子女就可以将其作为一项法定义务请求法院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父母予以履行。
在案例1中,在陈某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下,未成年女儿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支付有关抚养费用,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
2.关于问题二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应尽赡养义务,如未尽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请求法院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用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老了病了丧失了生活能力,成年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我养您老”不仅是我国的传统优良道德义务之一,而且在该道德义务得不到遵守的情形下,父母就可以将其作为一项法定义务请求法院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成年子女予以履行。
在案例2中,在成年子女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下,父母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成年子女支付有关赡养费用,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