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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焦点

反垄断包括保护劳动者权益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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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平台型企业在处理与劳动者关系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并且可以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来损害劳动者权益,但是这并不表示平台型企业的这种优势地位是反垄断的'...

虽然平台型企业在处理与劳动者关系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并且可以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来损害劳动者权益,但是这并不表示平台型企业的这种优势地位是反垄断的范畴。

一、反垄断的本质

反垄断在中国是一个新鲜事物,即便从旧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反行政性垄断条文开始算,我国的反垄断的源头是1993年。现行的《反垄断法》则是2008年才开始实施的。引起大家关注,则是从2021年阿里巴巴被罚了182亿开始的。只是反垄断的技术性太强,还真不是谁都能搞懂的。
现在有人在蹭这波反垄断的热度,把劳动者权益保护也和反垄断挂钩。这个恐怕不妥。反垄断在中国算是一个新鲜事物,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却没这么新鲜了。
按照现今主流观点,资本主义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由资本主义,第二阶段是垄断资本主义,也叫做帝国主义。从经济发展角度来说,自从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之后,世界各国也逐渐开始了反垄断立法,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因为垄断损害了社会经济发展,最终会危及资本主义制度本身。
垄断本质是排斥市场竞争,因此反垄断的本质就是保护市场竞争。无论是保护其他市场竞争者还是保护消费者,最终都是通过保护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的。
就目前来看,垄断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
这次阿里被查的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一般就是企业的合并、收购时的审查。这个我们在新闻报道中经常看到。至于垄断协议,我们见过最多的就是各种价格联盟协议。
总之,这些都是与市场竞争行为相关,与劳动者就业基本没关系。

二、垄断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

既然垄断企业有这么大的市场能量,以至于必须通过政府干预才能阻止垄断,那么是不是他们也可以左右就业市场呢?这一点恐怕要让大家失望了。实际上,提供就业岗位更多的是中小微企业,而不是垄断企业。
垄断企业在市场占有率、经营额、纳税额、利润额等方面的确占比很高,唯独在提供的就业岗位方面占比却并不高,甚至贡献率最低。既然这样,为什么平台型企业提供的劳动就业岗位薪资福利并不高,要求却不低呢?关键是很多就业机会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采用各种方式来规避缴纳社保义务,将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这是因为这些企业虽然在总体就业岗位贡献率上并不高,但是从单个企业来看,他们提供的就业岗位绝对数却不小。而且这些岗位属于非正式就业,在统计上也会出现疏漏。毕竟当今诸如快递、外卖这类平台型企业一共提供了5000万个送货员、送餐员类别的工作机会。因此,从绝对数来看,并不低。
这些岗位的收入虽然不高,而且工作非常辛苦,但是只要自己愿意干,总体上收入算稳定,温饱是没问题的。很多人要找份临时工作时,外卖和快递也是最容易找到的。所以,这些岗位的流动性还非常大。

垄断
三、劳动者保护要走联合的道路

反垄断的本质是保护市场竞争,这个从世界反垄断历史上就可以看出来。迄今为止,还没有见到哪个国家的反垄断还包括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即便在工会组织有强大实力的欧美国家都没见过劳工组织游说立法机构,把保护劳工权利放入反垄断机制的。
100多年来的资本主义发展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保护劳动者权益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劳动者组织起来,通过劳工组织来进行集体谈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工组织在于大型企业的斗争中,也逐渐掌握了一些技巧,形成了很多至今有效的方法。
现在我们看到的平台型企业通过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方式来扩大市场,获取利益,正好说明劳动者的组织程度太低,而不是什么反垄断机制不够。
无论规模大小,即便是小微企业,当员工个人与企业发生矛盾时,从力量对比来说,个人总是弱小的。更遑论平台型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的。能上升到需要反垄断的平台企业都是超大型企业了。寄希望于把反垄断机制引入劳动者保护,而不是把劳动者组织起来,以获取与企业对等的规模实力,这个想法有点天真了。
与其让几千万个体分散的劳动者分别面对垄断企业,不如让这些劳动者成为一个整体来面对垄断企业。哪个效率更高,是很显而易见的。因此,最终还是要看劳动者的组织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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