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效力从属于主合同。当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已约定,“有约从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担保范围进行了规定,即:在借贷、买'...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效力从属于主合同。当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已约定,“有约从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担保范围进行了规定,即: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可以设定担保,
需要说明的是,在第三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提保,反担保的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担保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反担保市场活动也较活跃在,有关制度日臻完善。
担保
涉及建设工程的常见担保种类有如下几种:
1、投标保证金:额度为预算价格的2%,总额不超过80万。
2、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工程合同价的10%。
3、支付担保: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4、预付款担保:此担保可以由合同双方具体约定,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5、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支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可以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
需要说明的是:质量保证金保的并不是工程质量本身,是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设计和未知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就是通常我们说的“质保金不保质量”,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是法定责任和约定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