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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篇几种继承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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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本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的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本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的继承方式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虽然不属于继承的方式,但作为解决遗产分配问题方式与遗嘱继承具有类似性,所以立法上将其列为继承方式之一。而遗赠抚养协议作为近年来为保证被继承人得到合理赡养与照顾的一种创新式方法,得以被立法委员会将其作为继承方式之一列入民法典中。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的遗产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主要有两个特征:第一,法定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人身关系。法律上,法定继承人要依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家庭关系予以确认。第二,法定继承人的主体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的原则都由法律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有以下情形,可适用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对其名下财产予以处分;(2)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全部无效;(3)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部分无效;(4)遗嘱所涉继承人依法丧失继承权;(5)遗嘱所涉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6)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7)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方式。
 遗嘱继承的特征:第一,遗嘱继承的发生必须满足被继承人(遗嘱人)死亡和所立遗嘱合法这两个法律事实,缺少任何一项,遗嘱继承即不能发生。第二,遗嘱继承中有关继承人的选择,继承遗产的份额、多少,继承的顺序等都是遗嘱人自己意思的表示,反映了个人意志,这与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有很大差异。
关于遗嘱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1)遗嘱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之中选择。(2)遗嘱继承人为数人的,数个继承人不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即不存在各遗嘱继承人之间继承先后顺序的问题。遗嘱对数人的遗产份额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按遗嘱份额继承;没有遗嘱份额的,在遗嘱的财产范围内,各遗嘱继承人均等分配。(3)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又未变更的,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主张代位继承的,因无法律根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这种情况下遗产只能转为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遗产
3、遗赠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国家、集体组织的一种遗产处理方式。
遗赠的特征:第一,遗赠是单方的、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他人时,不需要征得受遗赠人和任何他人同意;该法律行为在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遗赠行为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也即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遗赠人死亡后,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不接受遗赠。第二,遗赠是无偿的给予遗产行为。遗赠人通过遗赠给予他人的财产利益往往是无偿的,即使附有某种义务,一般也没有对等性质,遗赠人如果将财产义务(如债务)赠与他人或使受遗赠人所负的义务超过其所享受的权利,则不属遗赠。第三,遗赠是以死亡事实发生为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遗赠虽是遗赠人生前在遗嘱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但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故可以理解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遗赠人作出遗赠未死亡之前,其可以随时依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第四,遗赠生效时受遗赠人必须生存。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与遗赠人同时死亡,则因为遗嘱尚未生效而不能成为受遗赠人,法人在遗赠人死亡时已经撤销或解散的,也不能成为受遗赠人。第五,受遗赠人须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赠受领人,只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4、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生前与扶养人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遗赠人死亡后享有按约取得其满产权利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
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立法上一项有特色的制度,也是一项创造,该制度是在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我国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的总结,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对老人的照顾和扶养。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有如下几项:第一,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是自然人,而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第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反映的是民事生活互帮互助,虽然有偿、双务,但难以衡量是否等价,也并非一种纯粹的交易,故与商事合同不同。第三,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的统一。生前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参与签订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扶养义务,行为都是在生前进行的,而且在生前就具有法律效力;死后法律行为是指必须等到遗赠人死后才能将遗产转移给扶养人,扶养人在遗赠人生前不得提出取得遗赠财产的要求。

依据《民法典》、《继承法意见》等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继承开始后,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先后顺序处理遗产,也即遗赠扶养协议优先考虑,遗嘱或遗赠次之,法定继承最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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