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单位内部食堂也成了地方执法监管部门的检查重点。
"单位职工食堂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职工食堂从业人员需要办理'...
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单位内部食堂也成了地方执法监管部门的检查重点。
“单位职工食堂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职工食堂从业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吗?”,如果你的答案是否,那就错了。当前系统内有些单位内部食堂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1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单位食堂应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合法运营,从业人员应办理《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法律风险
1.行政处罚风险。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连带责任风险。有些单位食堂外包,也有的单位出租房屋用于食品生产或经营,如果单位明知对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单位食堂
3法律风险防控
1.及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既不能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也不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3.一地一证。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食品经营者如果在多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多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4. 要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5.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要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6.要安排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7.职工食堂外包的以及出租房屋用于食品生产或经营的,要检查相对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等相关资质。
8.加强单位食堂基础管理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