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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税务

老板从公司“借钱”,竟被罚70万个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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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很多小微企业老板认为: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所以,公司的钱=我的钱"。公司的钱就是老板的吗?老板是企业的股东,但并不意味着公司的'...

公司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很多小微企业老板认为: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所以,公司的钱=我的钱”。

公司的钱就是老板的吗?

老板是企业的股东,但并不意味着公司的钱就是老板的钱,可以不受约束地由老板自由支配,也要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作为企业的会计,一定要严格把关,划分企业财产与老板个人财产的界限,避免账目混乱,造成无法避免的损失。

老板要用钱,怎么办?

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所有的收支都需要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才能登记入账,如果老板确实需要借款,可以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

但若常年挂账未还,并且此笔借款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则根据税法的规定,其未归还的借款应按照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税务稽查中如出现此类情景,也是税务局近年来严厉打击的情况,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要处以罚款。曾经有一位老板,从公司“借走”了350万,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没有归还,后来税务局上门,查到这笔旧账,全部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一共要交70万!此外,还要交35万罚款,共计105万!

财务能否将老板个人消费计入费用科目?

在会计核算环节,账务应该是要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的,而老板的个人消费,与公司经营无关。如果计入到费用科目,那么将会影响到利润表的数据,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利润。在税务处理环节,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有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扣除。

因此,老板私人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时候也是要剔除出来的,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老板能否给自己发工资?

老板在公司里面任职是可以拿工资拿报酬的,但是有前提条件。老板领工资的前提条件是:在公司任职,有劳动合同,任职证明和劳动记录等相关证明。但有些情况老板是无法领工资的,比方说老板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但他不在公司里面任职,这种情况是不应该拿工资的,还有作为董事、监事不任职也不应该拿工资,这种情况可以领取董事监事的报酬,但它不属于工资。如果老板纯粹作为一个投资者,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也不能领工资。

老板担任总经理,公司注销了,遣散了员工,应该向老板发放遣散费吗?

老板是公司的员工,所以老板也同样应该拿到离职补偿和遣散费,所以公司注销的时候,老板应该把总经理予以遣散,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给老板自己发离职补偿。

所以,公司的钱≠老板的钱。老板们应多学习财税知识、重视财务问题、做好财税规划,公司才能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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